▲按摩女。(圖為示意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警方接獲線報,指稱一家美容坊有兼營色情服務,變裝員警也逮到按摩女主動摸跨下、脫褲挑逗的事證,雖然葉姓負責人矢口否認,還是被依妨害風化罪判處葉姓負責人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有顧客作證,進去按摩後,按摩小姐都穿得很暴露,還會故意用胸部磨蹭挑逗,再加以推銷「作半套」,而且佯裝顧客的警員也拿出蒐證到,按摩女先說消費方式,但可以加200元升級為半套服務,後來按摩到一半時說「你寶貝要出來嗎?」,按摩女眼見男方沒吭聲,就直接碰觸跨下挑逗、要動手脫褲時,男警才表明身分逮人。
對此,葉姓負責人表示,他沒有經營色情事業,都是經營純按摩,這些事都是旗下小姐私下接客,跟他的店無關,不過經調查後發現,他的小姐根本也沒有接受過完整的按摩訓練,反而是以各種手段挑逗男客來「刺激」消費,足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因此法官認定其非純按摩店,依妨害風化罪判處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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