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交岔路口經常發生車禍,當事人常自認沒錯,彼此吵得不可開交,一般民眾對於交岔路口的路權歸屬也不甚清楚,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為宣導路口停讓觀念,日前由員警化身蝙蝠俠、蜘蛛人、美國隊長等超級英雄主角拍攝交通宣導影片,並由專責事故處理女警總結解釋,讓民眾可以簡單了解責任歸屬。
新北交大表示,交岔路口路權區分判斷順序,基本觀念簡如下:
一、當路口有交通警察在指揮時,以交通警察的指揮為最優先遵行。二、路口設有紅綠燈號誌,應依燈號指示,在圓形綠燈左轉時,要注意讓對向直行車先行;如果是直行箭頭綠燈時,注意不可以搶先左轉,必須在左轉箭頭綠燈亮時,才能左轉。
三、沒有號誌的路口或巷弄口路權:(一)支道要讓幹道車先行。那如何區分幹道或支道呢?幹道與支道不是以路的寬度或路街巷弄來區分,而是要看路口如設置有「停」、「讓」之標誌或「倒三角」白色標線或「紅色閃光燈號」的道路,表示是支道,必須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二) 路口未設置有任何標誌、標線或號誌者,依你與對方行車的方向進入路口的車道數來計算,車道數較多的ㄧ方為幹道,車道數較少的則為支道;少線道必須讓多線道的車輛先行。(三)在沒有區分幹支道,而且車道數又相同之路口,則應遵循幾點原則:1.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2.同樣都是直行或轉彎的車輛,左方車應該要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新北市交通大隊推行路口車輛禮讓,特由員警化身英雄電影系列主角拍攝微電影,加深民眾禮讓觀念。(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警方也提醒駕駛「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世界交通共通語言,行經有號誌路口時,要減速慢行,以免燈號轉換,煞車不及容易與前方車輛追撞,此外,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看清楚幹支道區分及「停」、「讓」標誌,尤其是在視距不良的巷弄口,如果有「停」的標字或標誌,汽機車一定要確實停車,看清楚確認安全後,再起步通過路口。每個用路人都能為他人預留足夠反應時間與空間,不任意違規,相互禮讓,小小讓步就可避免肇事,進而避免後續司法訴訟及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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