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Uber重罰條款在今年1月6日上路後,已遭取締超過48次,罰鍰預估超過新台幣11億元以上。Uber雖緊急與計程車談合作,將推UberTAXI服務,但Uber派遣自用車載客仍違法。Uber今日上午發布新聞表示,10日起暫停台灣車輛分享服務。消息一出,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立刻臉書上替Uber抱不平。
許毓仁說,重罰趕走了 Uber, 計程車業也沒有比較進步,被剝奪的是消費者選擇的權利。罰款2500萬也不符合比例原則,他說過了,用重罰趕走破壞式的創新是最懶惰的做法。法就像一把利刃,一刀切下,兩邊都流血。重罰可以趕走外商公司,也把一票本土共享經濟新創公司打趴,這是我們要的嗎?
許毓仁說,到底罰款有沒有解決問題,他認為是沒有的。這個產業沒有因為重罰取代而更進步,然而這些乖乖繳稅的本土新創公司也被擋在門外,不敢有獲利模式。在舊時代體制下,受到袒護的既得利益者、舊產業,受傷害的絕對是消費者選擇的權利和新創公司的發展。
許毓仁說,這個會期他會致力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也欲修訂網路媒合業專章。政府更應該要更積極的為台灣新創引路才是;他相信,「法是一把雙面刃。好的法能帶動台灣產業發展;價值倒退的修法會讓產業、消費者、政府三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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