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開庭審理,首次網路直播法院內開庭。(圖/翻攝自最高法院官網)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9日上午9點30分準時開庭,也打破史上紀錄,第一次法庭內進行網路直播,但因維護出庭人隱私,直播過程只看得到螢幕、聽得到聲音。由於此次召開的是調查程序庭,最高法院請來學者進行法律研究見解陳述。其中2名學者皆認為,《原住民基本法》應優先於動保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而原住民持有獵槍在非祭典期間打獵,也應給予免責。
辯護律師部分普遍皆認為,原住民可以按照自己的傳統,支配自然資源、文化與生活。且《原住民基本法》為新法,應該優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原審對於槍枝結構、火藥裝填上的見解,並非適用王光祿案的重點,重點應該是人不是槍,是人為了生活方式而使用,不是犯罪工具。
▲王光祿帶著母親北上聽庭。(圖/東森新聞)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鄭川如認為,所謂傳統文化內涵其實也包括「食品」。原住民可使用現代獵槍,自製獵槍、基於傳統文化與生存需求在非祭典期間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也可以免責。尤其《原住民基本法》應該優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原住民管理辦法》未經原住民諮商委員或部落同意的程序,違反《原基法》規範。
本身是賽德克族,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蔡志偉則強調,重心應該放在原住民對獵槍持有的目的和使用的效果,只是出於狩獵目的使用,應符合槍彈條例自製獵槍的概念;原住民自製獵槍,也不代表一定技術落後或危險性較高;況且當確實是供生活所用時,就不構成犯罪,認為原審間接承認對原住民不應有科學進步,這是對原民的誤解和歧視。
此次開庭,原本最高法院希望提起非常上訴的檢察總長顏大和能親自出庭,但顏大和拒絕,派出3名檢察官坐鎮。不過顏大和在上訴時曾強調,對於原住民自製獵槍作為工作、生活工具的免責要件應給予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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