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少年想做大事又要快速有錢,方法竟然是去搶超商。(圖/記者林煒傑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莊17歲的陳姓少年為了「做大事」搶超商,還砍斷同齡丁姓工讀生的手掌,甚至坦言對方看起來像「好學生」較好下手,昨日(9日)下午移送至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訊後被法官裁定收容。
陳姓少年在菜市場工作時,被綽號叫「黑龜」的菜販嘲笑不敢「做大事」,同時又想「快速有錢」,5日下班後先到樹林購買兇刀,接著回家洗澡再出門搭計程車到案發現場附近,勘察時發現丁姓少年長相斯文看起來應該是「好學生」,覺得他比較好下手才鎖定犯案。
陳姓少年9日下午2時在父親與律師的陪同下完成筆錄,下午4時許被移送至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當晚8時進行審訊,依據嫌犯陳述、監視器畫面以及醫院診斷證明書等證據,認為他確實涉犯殺人未遂罪及強盜未遂罪,責付顯不適當,因此裁定收容。
此外,陳姓少年在製作筆錄時大約每30分鐘就要上一次廁所,一度被警方懷疑有使用藥物,但他強調頻尿是因為掛點滴。
▼陳姓少年坦承,會挑丁姓工讀生任職的超商下手是因為他看起來像「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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