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因缺乏自信,又不想增加媽媽心中負面形象,選擇隱忍。(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板橋一名李姓男子開設美術補習班,2012年卻對一名11歲女童舌吻、強逼口交;新北地院9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6年刑期。由於女童缺乏自信,認為不會有人相信她的話,事情才因李男涉及其他案件曝光。
判決指出,李男是美術補習班的負責人兼繪畫老師,2012年鎖定年僅11歲的女童,趁著其他同學下課離開,強抱舌吻;隔年9月又變本加厲,伸手撫摸下體以及拉手觸碰陽具,10月更強逼對方看A片,並且強壓頭部逼迫口交,最後因女童緊閉嘴唇,自慰後射在嘴上。
女童每個月平均被猥褻4次,直到前年8月才因李男涉嫌勾引女學生性交易曝光。警方當時訪查班上同學,升到國中的女童才說出一切。由於她個性內向、缺乏自信,認為宛如連續劇的情節說出口也不會有人相信,加上害怕增加在媽媽心中的負面形象,自己也喜歡畫畫,因此,全數隱忍。
李男出庭時辯稱,女童不服管教而且又積欠2萬元補習費才會挾怨報復,做出不實指控。對此,法官認為,依照女童的心智程度不可能虛構這些內容,也沒有積欠補習費,沒有理由損害自身名譽誣陷,加上對案情的描述清楚仔細,而且社工訪談時有身體抖動等反應;根據上述理由,認定李男確實有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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