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沖排泄物」熱水燙5歲女童 台大鑑定打臉狠心後母

▲劉女庭訊後快步離去。(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區4歲劉姓男童遭長柄刷打死,劉姓後母被依傷害等罪判12年6月有期徒刑,由於檢方發現男童的5歲姊姊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將其起訴。士林地院今天審理,台大醫院醫師證稱女孩身上最嚴重的傷在右手臂上的3度燙傷,有極為明顯的「邊界」,小孩因皮膚角質淺,短短幾秒就會組織壞死。

由於女童被發現右上臂、胸腹部有多處二度到三度燙傷,當時劉女回應,是為了要沖掉女童身上的排泄物,才會拿熱水幫忙沖掉,脫衣後發現她有脫皮狀況,所以也有用消毒過的剪刀剪壞死皮膚;她還供稱,自己有產前憂鬱症,「我不是想到就打,都是有事情才會打,並沒有固定頻率的打小孩」。

台大醫院兒童急診部張姓女醫師今天出庭證稱,經鑑定結果顯示,女童右手臂的灼傷部位有明確邊界,而手肘內側可能是因為彎曲,有一條條「斑馬紋」,與浸泡式燙傷的情況相同,另外胸腹部上還有些許灼傷,懷疑可能是女童當時被強壓時掙脫,熱水飛濺所造成,左肩等處也有多處淤傷。對此,劉女當庭皆未做出任何回應。

士林地院表示,由於劉女還有向高等法院聲請做精神鑑定,目前排定今年5月24日進行,屆時須等鑑定結果出爐,再擇期開庭審理。

▼劉女當時拿長柄刷打死4歲男童。(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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