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彥維/綜合報導
美國有句俗話說:「德州所有的東西都比較大」(They say everything is bigger in Texas),看來保釋金也不例外,德州貝爾郡(Bell County)治安法官布朗(Claudia Brown)上周宣布,謀殺犯Antonio Marquis Willis的需花高達40億美元(約新台幣1241億元)才能保釋。有律師認為,這種天價的保釋金可能違憲。
▲殺人犯得花1241億元台幣才能換回自由。(圖/翻攝自nypost.com)
Willis涉嫌去年平安夜前夕在奧斯汀以北88公里處的奇林市一處民宅內,殺死另名男子。他目前被控告一級謀殺罪。當地警長Chuck Cox表示,從未聽過金額如此高的保釋金,之前的最高紀錄是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04萬元)。
Willis的律師表示,將提出上訴,相信法官會降低金額。另名律師則說,保釋金的意義不是要懲罰被告,而是要保護大眾,以確保被告出庭受審,他也批評法官此舉只是想要出名,反而讓自己顯得很愚蠢。
不過也有律師表示,這種天價保釋金可能違憲。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保護人民免於殘酷的乘法,特別是預防超額的保釋金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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