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體重112公斤的廖姓男子覬覦前同事女友,竟一人分飾兩角,扮演女房仲、億萬富翁騙對方碰面,趁機強摸胸部,並憑體力、身形可壓制對方嬌小身材的優勢,進行猥褻得逞。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廖男4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 廖男和昔日同事聚餐,發現前同事的女友身材姣好,色心大起,假裝是房仲公司女業務員,傳簡訊表示要介紹億萬富翁買房,敘述「客戶沒什麼女性朋友,妳只要拿出超關心他,願意陪他聊天就搞定他」、「妳盡可能讓自己跟客人獨處,取得他的信任,他繼承8億多的遺產,你想賣他1億多的地也沒問題」等語,讓對方誤認該名客戶頗有資歷且有購買房地意願。
赴約後,女房仲發現發現對方是男友前同事廖男,不疑有他,結果廖男把車開到新竹縣橫山鄉、芎林鄉,假裝要看出售房子,途中還說你男友不好,會給一筆錢,和男友分手等語,接著趁聊天之際伸出狼爪,想摸胸部,女子驚呼「你怎麼可以這樣」,且拿包包擋在胸口,但他竟警告要不准反抗,否則要打電話給她的男朋友,「會做出更多對不起男友的事」,然後憑藉其身形、體力均明顯可壓制女子優勢,猥褻得逞。
判決書提到,事後廖男不斷傳簡訊騷擾女房仲,表示希望當面講清楚並給錢,再度約碰面,開車載她到摩鐵後,又以體型優勢壓制對方,先強吻胸部,再手指性侵得逞。
法官認為廖男所為造成女子身心不可抹滅傷痛,也破壞男女正常交往之常態及社會善良風氣,判有期徒刑4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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