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死反映過勞? 同業:不用猜,責任一定往司機身上推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國道五號遊覽車意外造成32人死亡,尚有多人在醫院治療,引發社會動盪。對此一名林姓大客車司機向媒體反映,並直呼每次出事都怪罪司機,這起悲劇不會是最後一次,並質疑「每次出事都推給司機,旅遊業業者沒有責任嗎?」

▲國道五號遊覽車意外造成32人死亡。(圖/記者柳名耕攝)

《聯合報》報導,這位林姓司機表示,台灣對於遊覽車司機的工時並未管制,任由旅行業者安排,司機就只能認命值勤,每次出事都要負責任;他並感嘆,如果每次出事都不從從根源檢討,徹底防止事故重演,那悲劇只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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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司機透露,國內管理司機的工時有兩跳標準,一是交通部公路總局頒發的「運輸管理規則」,另一則是勞基法;其中前者規定「握方向盤」的時間才算開車時間,但司機需要前置作業,檢查車輛,中間也有休息的時間,加總起來往往超過勞基法,但每次司機反映超時,上頭都會以運輸管理規則搪塞,就是要迴避問題。

林姓司機說,如果是在國外,司機有權檢視旅行社的行程,如果駕車時間過長,司機有權力拒絕開車,呼籲當局徹底檢討司機的工時問題;像在日本,只要開車10小時就會強制休息,這包含中間的休息時間;只要時間一到,司機就會接到通知並前往最近的可停車地點,換另一名司機繼續駕駛。

▲國道遊覽車翻車造成慘重傷亡,到場家屬非常悲戚。(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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