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下車玩樂竟不算司機工時 台聯籲修法讓2司機輪班

▲國道五號賞櫻團遊覽車翻車。(圖/記者林世文攝,下同)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國道5號昨天晚間9點發生近30年來最嚴重的交通事故,遊覽車翻落邊坡造成33死11傷。台聯14日表達哀悼,並嚴正要求政府正視客運業中長久存在的駕駛過勞問題,建議駕駛只要工作加待命超過10小時,就應有2名司機輪班。

台聯表示,客運業中早就存在普遍的超長工時問題,駕駛人過勞的處境不僅違背勞工人權,更危害乘客的人身安全,政府必須正視。然而,目前客運司機血汗工作的超長時數,竟然是現行法律所允許的,台聯呼籲執政黨重視人民的生命安全,立即修法。

根據《汽車運輸管理規則19-2》,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每日最多駕車時間可長達10小時。而且還不包含事前準備、遊客下車時的待命,台聯指出,一位大客車司機常常要在清晨天未亮就出門,深夜才能回家休息,工作時間可能跨越16小時以上,根本不是常人能夠負荷的工作強度,其注意力可能因此下降,危害乘客安全。

台聯批評,現行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19-2》,根本是血汗司機條款,是當初為配合業者經營低價旅行團而壓榨駕駛的惡質立法,執政黨應立即修法,並提高相關法律的勞動標準。台聯建議修法的方向,如果駕駛的工作時間加上休息、待命時間超過十小時,則必須要有兩位司機輪替,以確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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