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第一例!定置漁網撈獲保育鬼蝠魟 依管制措施辦理

2017年02月16日 15:57

▲花蓮縣新城鄉2月16日上午,發現一隻鬼蝠魟闖入定置漁網,經通報後依管制措施規定處理。(圖/八三岸巡大隊 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新城鄉東昌定置漁場業者2月16日上午在起網作業時,發現一隻鬼蝠魟闖入定置漁網,經由「昌泰號」漁船將鬼蝠魟活體運返花蓮漁港後,並主動向八三岸巡大隊花蓮漁港安檢所通報,安檢所隨即通知漁業署查報員前往勘查。

該鬼蝠魟為雄性,體長155公分,體寬270公分,魚體將運往台東水產試驗所,供學術單位完成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此案亦為「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生效迄今花蓮地區的第一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公告「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生效,漁民若捕獲鬼蝠魟應於返港後一日內,填具「鬼蝠魟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以傳真方式向當地縣(市)政府漁業主管單位、漁業署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通報,完成通報後須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指定學術單位完成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後,始得拍賣及利用魚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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