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兩隻」199元,拿「四包」卻被收398元?(圖/翻攝自PTT)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便利商店是生活中的好鄰居,無論什麼時候進去,都能買個微波食物來充飢。網友在PTT《joke板》上說自己到便利商店看到「烤雞2隻199」,算術不錯的他一口氣拿了「四包」,卻被店員收398元?這到底是誰錯。
仔細看照片,烤雞包裝上面寫著「烤半雞」三個字,原PO早就算好「兩包半雞,為一隻」,因此拿「四包」應該才會變成「兩隻雞」,才符合廣告看板說的199元。自認為算術不錯的他,卻在結帳時卻被店員收了398元,令他覺得莫名其妙。
網友說原PO是「聰明的奧客」、「你數學真好」,也有人說這種廣促銷「真的可以檢舉廣告不實」,也有人覺得「半雞」的量詞也只能用「隻」,不然該用什麼?
也有網友表示,這種灰色地帶的量詞可以用改用「兩包」、「兩袋」或「兩入」。這種案件到底是原PO數學太好?還是廣告不實的問題呢?也許就像網友說的,也許可以檢舉看看,會不會成功就等待原PO分享後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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