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報告:手握方向盤算駕駛時間跟勞基法不抵觸

▲蝶戀花一日團近日在國道五號發生嚴重翻車意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勞檢多次還是沒勞保!蝶戀花一日團近日在國道五號發生嚴重翻車意外,過去勞動局曾勞檢該旅行社數次,僅裁罰6萬元,但蝶戀花還是沒幫罹難康姓司機保勞保,行政院17日提交的專案報告指出,將依規定裁罰,並加強勞檢。

蝶戀花事故造成33死、11傷,由於家屬爆料司機連上16天班,引發司機過勞的爭議,行政院長林全17日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說明對於該案的處置情況。

根據勞動局資料顯示,蝶戀花自2015年開始有3起違反《勞基法》紀錄,一共被裁罰6萬元,但這次事故後發現,該公司還是沒幫司機保勞保,違法情形並未改善。對此,行政院的專案報告中寫明,已將客運業列為勞動檢查重點對象,駕駛常因旅程規劃、排班間隔及路途遙遠等因素導致疲勞駕駛,進而危及乘客生命及公眾安全,向為勞檢重點對象,近2年共計檢查2471場次,罰鍰合計2230萬;針對此案,會依規定裁罰蝶戀花。

至於交通部曾稱「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專案報告則再度澄清,「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於大客車駕駛人所定每日不得超過10小時是指「實際駕駛時間」;《勞基法》所定駕駛「工作時間」,除執行駕車工作外,發車前檢查「三油三水」或收班後打掃等,也屬「工作時間」,兩者沒有衝突。

報告中強調,大客車駕駛的工時應同時符合「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及「每日正常工作加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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