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17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質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月領18%,再加上黨產會的薪水,月領近20萬,涉違反《公務人員退休法》相關規定,重複領取薪資,應該暫停退休金並退還國家。對此,施錦芳回應,退休轉任怎麼薪水或領退休金法律自有規定,如果國民黨在作不實指控,不排除採取法律途。
洪孟楷指出,施錦芳有32年的公務員資歷,最後在屏東縣稅務局長簡任11、12職等的高職等退休,推算其退休金應約1個月9萬元,包含月退休金約6萬5千元,及18%優惠存款的2萬5千元;而她現在任職黨產會專任為遠薪資資料為714俸點及1.5個月年終獎金,合理推估其目前的薪資亦約9萬元,若兩邊都領的話,1個月便有近20萬元收入。
洪孟楷表示,《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明文規定,擇領或兼領月推休金之人員,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給、待遇或公費之機關或團體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
洪孟楷質疑,去年8月24日接任黨產委員會委員時,是否有主動向原退休單位屏東縣政府申報停領退休金?若無,就已違反了法律規定溢領退休金。
施錦芳回應,退休轉任怎麼薪水或領退休金法律自有規定,如果國民黨在作不實指控,不排除採取法律途;並’希望國民黨主席洪秀柱面對轉型應該回應全民期待,不要一再無的放矢,才有機會拾回民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