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三芝區後厝所漁港海面17日上午浮出一片油漬,經查看竟有一部轎車沉在水底,警、消、海巡據報下海搜尋並將車吊起,查出車主為熊姓男子,隨後警方找到他,熊男竟輕鬆回說,6日晚間七點因尿急如廁,未把手煞車拉起,車輛就掉進海裡,想說以後再處理。語氣完全一副事不關己令處理人員傻眼,警也無法可罰。
▼熊男因尿急上廁所導致車子滑落海,但他卻未處理也未通報擺爛11天不理,且害相關單位人員瞎忙半天竟無法可罰。(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新北市消防局是在今日上午日8時34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禝厝所漁港內海面有油料冒出,經仔細查看海底下竟有一部自小客車,消防、海巡及警方人員立即派員到場並分工,由警消下水搜尋駕駛蹤影,海巡找來大吊車將車從海裡吊上岸,警方則是根據車號找出車主身分,經查車輛為住新莊的熊姓男子(56歲)所有,在吊起的車輛內則是沒發現有人。
警方經多方連繫終於找到熊男,他卻是向警方表示,6日晚間七點因尿急,車停放在後厝漁港旁,未拉手煞車就下車如廁,等上完廁所回來,車輛就掉進海裡。車主想說事後有空再來處理車輛吊起事宜,結果拖至今日才被民眾發現。
對於熊男此種車輛落海不通報也未及時處理的擺爛行為,新北交大表示,並無任何交通法規可以加懲罰,因為其車輛「違停」地方在海裡;已脫離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範圍,最多僅能向其收取吊車費用。而海巡單位則表示,會傳喚熊男製作筆錄並向他收取3000元吊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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