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老師們有錢賺! 海外代理領全薪還可以抵免半年實習

▲師資培育法修正後,師培生可到海外僑校代理抵免實習,圖為馬來西亞興華中學。(圖/翻攝興華中學官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目前在行政院院務會議已通過,教育實習與教師檢定的順序從「先實習再檢定」改為「先檢定再實習」。教育部表示,每年教師檢定約有4成考生沒有通過,「先檢定再實習」不但可以篩選教育專業及學科知識都完備的實習生、也能讓實習生能專心教育實習。

要成為合格教師,依舊制得先取得教育學分證明,再到學校無津貼全職實習半年,之後參加教師檢定,再參加各校單獨或聯合舉辦的教師甄選。改為「先檢定再實習」之後,已領到教師證的學生,除了在台灣參加半年實習,也可以前往偏鄉或海外僑校、台灣學校擔任代理教師2年,不但可以領代理教師約4萬元的月薪,還可以抵免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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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原本實習生不能兼課、代理的規定也放寬,新制修正可以在半年實習期間的第3個月開始代課、擔任補救教學等,但每週授課總時數不能超過8節;在中低收入戶與清寒實習生的補助,預計每年100名,每位實習生實習期間每月1萬元,總計6萬元。教育部指出,這不但能累積實習學生教學經驗、維護教育實習品質,同時兼顧實習學生經濟能力、支援偏鄉師資。

▲實習老師未來也可兼課。(圖/本網資料照)

《ET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電訪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司長張明文,對方提到,修正案已送立法院,希望能排入會期趕快通過,因為「這是師資培育大學跟我們一致的共識」,在同意代理海外學校可以抵免實習的同時,他也鼓勵取得教師證的老師多看看國際,「認識不同的教育方式,回來貢獻台灣。」

至於教師檢定是否會延後等師培課程修完後再舉辦?張明文說,「這不影響考試資格,所以還沒定論,最快3月考,最慢5月考」。張也提醒大家,如果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會適用今年8月開始的師培生,但如果已經修完教育學分,10年內可選擇新、舊制;仍在修的則限定6年內。最快明年3月的考試,就會有還沒實習的師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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