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安置,卻遭寄養父性侵。(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單親的小二女童小婷(化名)因為爸爸受傷失業,被送到寄養家庭安置,卻被黃姓寄養父當成洩慾工具,遭到下體摩蹭肛門、強迫打手槍,她也在法庭上供稱「阿伯尿尿的地方,滑滑的好噁心」,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黃男在103年2月至104年2月間,趁著妻子外出,要求小婷脫掉褲子、趴在床上,他便掏鳥磨蹭肛門,強制猥褻得逞,後來更有次直接要求被害人幫他打手槍,本應給予愛護照料的家庭,他卻如此對待小婷,直到被害人離開他家半年後,事情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女童指控,「寄養阿伯會把我裙子掀起來、脫我內褲,接著脫掉自己內褲,露出他尿尿的地方,再趴在我身上,把他尿尿的地方放在我屁屁要大便的地方,滑滑的,好噁心」,即便她一直動來動去閃躲,還是被猥褻得逞,而且寄養阿伯也曾經要求她撫摸他尿尿的地方。
雖然黃男出庭時矢口否認性侵,但因為他測謊沒過,加上女童若非親身經歷,應該難以憑空杜撰情節,黃男妻兒也都說小婷確實平日都由他照顧,因此不採信其供詞,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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