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多年前經營應召站,僱用多名逃逸女外勞賣淫,當檢警破獲後,他旗下花名「詩詩」、「琪琪」的印尼籍應召女也跳出來告他性侵,分別求償60萬、40萬元。不過新北地院認為2女對於性侵過程前後敘述不一,難以證明確有此事,判敗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詩詩指控黃男曾在其他應召女面前,以教導性技巧等理由,不顧她抗拒而性侵得逞,因此求償50萬元、向池男求償10萬元;琪琪則稱,因2度拒絕黃男求歡,他後來都想硬著上,但因嚴厲反抗才沒得逞,求償40萬元。
不過,黃男否認性侵,也沒有硬來,連強脫衣服都沒有。法官認為詩詩指控性侵過程,在偵查、審理階段作證時,講法都不一,且2人求償都沒有根據,因此判兩人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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