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檢察官在緊張什麼?

2017年02月28日 00:30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會議於20日展開,但一路走來爭議頻傳,被砲轟是場司法大拜拜。(圖/記者翁嫆琄攝)

文/董介白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組委員、也是高院法官的林孟皇,投書媒體點出檢察體系讓身為該組委員的他非常不安,原因在於,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正面臨遭剝奪的危境。

何謂司法官屬性?在行政院法務部所屬的檢察官,有上命下從,有升遷的行政背景與關係,和法院法官的獨立審判不受干預完全不同。我們不禁要問,檢察官為何要如此緊張?從早年的檢察官羈押權喪失,到搜索權、監聽權、扣押被沒收等,檢察官的權利怎麼了?怎麼會節節敗退,在歷史軌跡裡留下侵害人權的種種,注定檢察官的尚方寶劍生鏽,如果檢察官們的心態再不改,被改革是免不了的。

蔡政府上任後回應全民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人民參與是主軸,也就是「人民的司法」。然而,國是會議分組會議上週陸續開展,各分組會議卻為了委員的背景、為了程序的問題爭執不下;此外,傳統紙媒關注的焦點,多以看熱鬧的心態報導成本最小,又有衝突賣點的委員名單黑箱。乃至於討論才剛起,卻讓民眾有種司法大拜拜的亂象。

這還只是場邊的花絮而已。口水與不滿總較能吸引閱聽眾的目光,騙騙閱讀及點閱率。事實上會有這些插曲與花絮再所難免,但熱鬧完了仍舊要回到主場才是,切莫模糊了焦點。而媒體的責任,也該發揮督促正向改革的正道才行。

林孟皇是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的委員,暫不論他在司法實務圈內的評價,但他敢言、敢開砲、具高知名度卻是事實,也因此他具有相當程度的媒體話語權。而這組會才剛開,但光是為了主席可否參與表決、議題是否該列為報告案還是討論案,該組法律人委員們竟毫無自覺的爭執不下。試問,國人期待的司改,是請你們來開會、來吵程序問題嗎?

▲根據《ETtoday東森新聞雲》心情投票結果指出,本次司改多數民眾認為「建立恐龍法官、濫權檢察官淘汰機制」最該優先處理。(圖/翻攝自《ETtoday東森新聞雲》)

回到林孟皇點出的關鍵問題,來自檢察體系的聲浪為何要排擠自己,主因是檢察官深怕他們的權利一再喪失,到最後成了單純的公訴行政官,沒了司法官在憲法位階上的保障,憂心公務員沒有的司法官專業加給被砍掉,當然還有退休金等福利。

十多年前,檢察官因為存有羈人取供的質疑,檢察官可自行決定的羈押權換由法官決定;過往,類白色恐怖時代的違法浮濫監聽問題,也讓檢察官的監聽改成令狀,須由法官決定;再者,「馬王政爭」爆發的特偵組違法監聽國會,導致《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簡稱通保法)的修正;甚至去年最接近的修法,檢察官連扣押沒收的權利都被休掉了。

現在檢察官能夠穿上司法官外衣的原因,就是檢察官還有傳訊、拘提及通緝,以及起訴與否和緩起訴的最後權利。如果,檢察官連這最後的權利都遭受剝奪的危險,是否還具司法官的身分勢必將被檢討,而這也是林孟皇所謂的檢察官定位問題。

林孟皇點出,當檢察官身分定位不明時,就會發生限制人民自由的侵害人權實例,檢察官目前所剩不多的權利當中,如限制出境,無論處理過當、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等,都會造成人民乃至企業的危險。

▲人權保障與薪水保障,孰輕孰重檢察官的天秤該如何擺放?(圖/達志/示意圖)

想想,檢察官原來擁有的權利,為何一樣一樣的不見?關鍵原因與人權侵害存有極大的正聯想。如果檢察官只想著要「靠行」仍是司法官,為何不在辦案時,選擇與人權保障站在同一邊;如果只想著薪水保障,棄當事人的基本人權於不顧,可預期的,檢察官將會輸到脫褲子。想想吧!檢察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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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介白,東森新聞雲撰述副總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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