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透過應召站找來一名女子到住處,議定1小時1.2萬元的性交易,沒想到,應召女表示要先收款時,不但不付錢,還拿出預藏的西瓜刀恐嚇,企圖性侵,對方因擔心染性病,拿出保險套求「你先戴上」,而黃男性侵得逞後甚至還用手機偷拍裸照。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找被害人到住處性交易,沒想到,他不但想白嫖,還拿出預藏的西瓜刀,並恫稱「將手機放下,乖乖配合,否則就砍妳」等語,對方因擔心生命安危而不敢抗拒,在違反意願的情形下,任由黃男褪去衣褲,撫摸及親吻胸部、下體,沒想到性侵得逞後,他還拍下裸照,還說「如不用錢買回,就要公布在臉書上」,逼應召女拿1萬元買回。
新北地院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9年8月徒刑,至於偷拍部分則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不過,黃男認為刑度過重提出上訴,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犯後否認加重強制性交犯行,毫無悔意,且至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量處有期徒刑9 年、犯恐嚇取財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1 年,就妨害秘密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5 月,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9 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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