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潭電廠環差審查案,環保署遭質疑有放水嫌疑。(圖/本報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5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環保署因政治力介入,降低環評標準,對台電大潭電廠環差審查案放水。環保署回應,環評委員會仍以空汙減量為目標,確認既有大潭電廠氮氧化物每年減量2401噸(調降幅度達49.5%),使整體空氣品質得以獲致改善,才通過此案審查。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執行長孫立群、高級助理研究員唐慧琳,以及國民黨立委李彥秀5日召開 「環保署殺環境」記者會,批評大潭電廠環差案大放水,恐造成嚴重空汙,保護環境的環保署成為環境殺手。
環保署說明,大潭電廠環差審查案,係符合環保署環評審查程序,就該案過渡時期氮氧化物(NOx)排放濃度提升之質疑,雖符合原環評年排放總量,且濃度仍低於現行空汙排放標準、既有老舊電廠或水泥爐窯排放濃度之情形下,環評委員會基於環評預防減輕精神,限縮影響期間為 2.5 年,且確認既有大潭電廠氮氧化物調降幅度達 49.5%,使當地整體空氣品質得以逐步獲得改善效果,才通過審查。
環保署指出,此環評審查之目的係盡可能降低空氣品質之影響,記者會提及此案與核能發電之關係等議題,屬經濟部能源政策之範疇;另有關「犠牲白海豚和藻礁」之質疑,倘屬環評個案審查過程必須面對或履行之議題或程序,環保署均將堅持把關。至於「駁回雲林台塑化汽電共生廠訴願」案,環保署則說,與環評審查並無相關,屬不同法令程序,無須過度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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