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收賄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過去被認為是朱立倫的愛將,前年被控收賄,收受建設公司的名表、金條等,涉貪超過700萬元,台北地檢署起訴許志堅與建商等7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6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許志堅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另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可易科罰金的5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對此,新北市政府新聞局長張其強發出新聞稿表示,「廉潔是每一個公務人員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條件」,司法單位開始調查後,本府立即針對前副市長許志堅曾經經手過的所有都更案件,進行全面清查,並且立即停止涉案兩家建設公司的後續開發審查。由於本案仍在司法訴訟中,在判決定讞前,市府將繼續中止相關的後續開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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