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赴韓國失聯的江姓、鄧姓女子,事實上是涉入電信詐騙案而被警方逮捕。不過,外界質疑,為何2人2月就被抓,外交部卻等到家屬報案才知道?外交部6日晚間解釋,因鄧女同時擁有以其真名及「許馥雅」名義開設之兩個臉書帳號,加上家屬沒要求協尋,所以直到收到鄧女來信知道她被捕後,經江女證實,才知道鄧女及許女為同一人。
▲失聯的2名台女遭韓警逮捕。(圖/東森新聞)
江女、鄧女赴韓國失聯,讓江母擔憂報警後,外交部通知韓警方,才知2人早在2月就被逮捕。不過,一開始外界知道的是江女及「許女」,後來公布被捕的名單卻是「鄧女」,讓整件事情更加複雜。
對此,外交部說明,本案鄧女及江女分別於2月12日及14日赴韓國,均因涉電信詐騙案分別於2月14日及15日被捕。2月25日時,江女母親向桃園警局報案稱江女赴韓失聯,桃園警局即通報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桃園機場同仁立即轉知駐韓國代表處(以下稱韓處),韓處當日晚即聯繫韓國警方,請求協尋。
2月27日,韓處依江母提供之江女具體個資後向韓國警方完成報案,並促韓方積極協尋;3月2日,江母將江女失聯事上傳臉書請各界協尋,我國內媒體開始大幅報導本案,並指與江女結伴赴韓之「許女」亦失聯。然外交部始終未接獲許女家屬通報失聯。
3月3日,韓處於3日下午接獲鄧女2月28日在拘留所撰擬之信函,告知她因涉電話詐騙案被捕;3月4日,韓處隨即於4日下午派員探視鄧女,並依其提供之聯絡方式通知家屬;韓國警方4日晚間11時許(台灣時間10時許)通知駐韓國代表處江女涉電話詐騙被捕事;韓國媒體4日當晚即報導台灣遊韓疑似失蹤之江女因涉電信詐騙案被捕,引發部分國內媒體開始查證;外交部4日當晚11時許即聯繫江母,告知江女涉案被捕事。
直到3月6日,韓處於6日上午派員探視江女。江女表示認識鄧女,且鄧女在臉書以本名及「許馥雅」名義分別開立帳號,故據她瞭解,鄧女即媒體報導所指「許女」;外交部隨即將韓處人員探視江女情形告知江女母親。
外交部說明,本案自案發迄今,駐韓國代表處與韓國警方一直保持密切聯繫。韓國警方表示,江女被捕時即曾表示不願通知我政府,復因韓國警方受理駐韓國代表處報案後,朝尋找失蹤人口方向偵辦,致未能在江女被捕第一時間即獲悉相關情形。駐韓國代表處促請韓國警方亦查對觸法被捕外籍人士名單,始於3月4日獲韓國警方通知江女於2月15日被捕。
有關鄧女使用化名一事,外交部說,經查,鄧女同時擁有以其真名及「許馥雅」名義開設之兩個臉書帳號,故江女母親在臉書貼文尋求協助,並告知外交部江女與不知名女性友人一同赴韓時,即有國內媒體指稱與江女一同赴韓者「許女」且亦失聯。外交部因未接獲「許女」或鄧女家屬協尋請求,也無任何具體資料可提供韓國警方據以協尋。駐韓國代表處於3月3日接獲鄧女書信後,始瞭解鄧女涉電信詐騙案被捕。3月6日駐韓國代表處派員探視江女時,才經江女證實鄧女及許女為同一人。
外交部說,該部一向關注旅外國人安全,並提供一切可能協助。有關鄧女及江女涉案情節,韓國警方正在調查,外交部將持續關注並予必要協助。
同時,外交部也呼籲國人切勿受不明背景公司行號、團體或個人之招聘、委託或慫恿,出國從事電話詐騙、領取不明款項、出借人頭開設銀行帳戶及持用偽造信用卡消費等不法行為,不僅造成自身與家屬之不幸,甚且損及國家整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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