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討「分手炮」不成,性侵女友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文人事物無關)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38歲的賴姓男子與女友因感情問題起爭執,他討「分手砲」不成,後趁女方不被時,「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事後女方拿著驗傷單報案,賴今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賴男去年8月間,到女友開的服飾店載她下班,2人先到市區用餐後,回到賴男住處已凌晨1時多,此時賴以有事要溝通為由,要求女友進屋,兩人在車僵持一陣子後,女友才答應跟著進屋。
賴男在屋內與女友為感情問題起爭執,後突然用左手將對方強壓在床,強吻、摸胸、強脫絲襪、內褲,但因女方強力反抗而作罷;而賴又懷疑女友另結新歡,搶走其手機查看內容,女方則趁隙趕緊將衣物穿回。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賴男表明不會要「分手砲」,女友才卸下心防,2人繼續談話,但再一起口角,這回賴男又將女友強壓在床,強吻、摸胸、脫絲襪、內褲,不顧女友推拒,最後性交得逞。
女友表示,因為自己在過程中不斷哭泣顫抖,賴男才停止性交,等她穿回衣物後,開車載她回服飾店。事後女友於當天中午拿著醫院的驗傷單報案,賴男坦承犯行,並賠償50萬元;另因觸犯強制性交罪,被判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參加法治教育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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