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李在鎔。(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上月17日,因涉嫌行賄、盜用公款以及其他罪名被捕入獄。9日下午首爾地方法院進行賄賂案的預審庭,不過李在鎔並未出席,並透過律師「全盤否認」獨立檢察組對他的指控。
據報導,南韓獨立檢查組認定,李在鎔涉嫌提供賄款430億韓元(約新台幣12億元),給南韓總統朴槿惠及其閨密崔順實,而此次與李在鎔一同被起訴的人包括三星集團副會長崔志成、三星集團前總裁張忠基、三星電子社長朴商鎮,不過3人也都否認相關指控。李在鎔目前仍在首爾拘留中心,依照法律,被告不需要親自出席預審庭。
據悉,在南韓特別檢查法下,李在鎔賄賂案從18個月審理期縮短為3個月,預計在5月底前做出最終裁決,若是賄賂及侵吞等5項控罪罪名成立,李在鎔將面臨20年的刑罰。
▼南韓總統朴槿惠彈劾案的最終裁決將在10日上午宣判。(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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