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台中女子監獄資料照。(圖/記者謝孟儒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鑒於受刑人在監與社會環境隔絕,如果在低度戒護狀況下從事監外作業,將有助其逐步適應社會生活、減少再犯,法務部已修訂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建立受刑人監外技訓作業制度;另規劃運用八德外役監獄經管土地,成立BOT轉區引進設置企業分廠。
法務部今天就獄政改革提出宣示,部長邱太三表示,為強化受刑人技能訓練,結合跨領域社會資源(如台塑集團、國際扶輪社、更生保護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等),在監內(外)辦理具實益性技能訓練項目,矯正署每年編列約新台幣7千餘萬,辦理各項技能訓練(如堆高機、烘焙、木工、陶藝、水電空調、室內配線、電腦繪圖等26項證照類別),協助受刑人取得職業證照,符合就業門檻,提升就業能力。
▲▼台中女子監獄受刑人服刑狀況。(圖/記者謝孟儒攝)
為因應社會老化的長照需求,各監獄開辦照顧服務班,今年響應政府長照2.0政策,台中女子監獄在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國泰醫療財團法人等社會企業資源挹注該監病床、輪椅、護理用假病人等技訓設備及法務部經費挹注下,今年與弘光科技大學及台中市德康甲級養護中心合作,預計5月開課。
此外,法務部將結合勞動部、農委會、縣(市)政府就業服務機構及更生保護會,協助受刑人謀職就業,希望出獄後無縫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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