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遇臨檢「換座位」!女2小時後酒測 2人皆獲不起訴

案發2小時後才酒測,頂替酒駕、酒駕女都無罪。(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游姓女子酒後騎車,遇到臨檢竟趁機跟後座男子交換座位。雖然警方2小時後發現,當時騎車的是游女,要求她回派出所酒測,酒測值高達0.63,但對方卻辯稱,自己是回家後才喝酒。檢察官認為,警方無法舉證,女子騎車時酒測值超標,因此依罪證不足,將游女不起訴處分,而涉嫌頂罪的男子獲判無罪。

據了解,游女前年某日跟一名潘姓男友人在檳榔攤喝酒,凌晨4時許騎著機車回家,但半路上看到前方有警察臨檢,2人竟然交換座位,而男方也謊稱自己是駕駛人。警方當時將潘男帶回酒測,並讓女子先回家,但製作筆錄時才驚覺,對方對過程交代不清,研判當時騎車的是已經回家的游女。

警方得知真相後,立即通知游女到派出所內,儘管已經過了2小時,女子的酒測值仍高達0.63;不過,她卻向警方辯稱,自己是回到家才喝了2瓶啤酒,甚至還搬出親友作證。事後,地檢署認為,警方無法舉證游女騎車時酒測值以超標,因此依罪證不足不起訴;而涉嫌頂罪的潘男,則因女方未觸法,也同樣獲得無罪處分。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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