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趁著阿嬤忙碌,猥褻少女。(圖/翻攝自tokimeki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黃姓男子在農暇之餘猥褻13歲少女,菜園雞舍「扶老二」,幸好被害少女的阿嬤工作告一段落尋找孫女,正巧撞見他在拉拉鍊。法官裁定,黃男已經以150萬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不過,需提供義務勞動40小時且參加1場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少女和68歲的黃男是鄰居關係,平常都叫他「阿公」。2015年10月與阿嬤到菜園工作。黃男眼見阿嬤忙於農務,沒空顧及孫女,竟然就在一旁矮房強行拉少女的手撫摸陰莖,遭到抗拒後,竟抓著對方肩膀隔著衣服舔胸;他更跟隨到雞舍,脫下外褲讓少女「扶老二」,宣洩慾望。這時阿嬤發現孫女不見抬頭尋找,發現雞舍旁的兩人,見到黃男正在穿褲子、拉拉鍊,因此,向孫女詢問...。
黃男開庭時坦承案情,並且賠償150萬。法官認為,黃男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深具悔意,因此,緩刑5年,但避免因法治觀念不足而重蹈覆轍,需要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動,並參加1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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