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重製,桃園市衛生局要求各大通路商,下架所有違規產品。(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出,有關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重製,該局在13日約談遠東公司負責人後,根據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裁罰該公司240萬元罰鍰之外,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2條規定會辦相關單位沒入或追繳該18項產品不法所得。
衛生局說,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重製,上周末至目前為止,桃園市已要求各大通路商,應於13日中午12點前下架所有違規產品,並派出55人,稽查245處,計下架違規產品672.85公斤,至今已未見相關違規產品陳列販售。另監督遠東油脂公司回收數目已累積896.39公斤。
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根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業者有協助辦理下架與回收違規產品之責任,倘架上被查獲違規產品,根據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業者勿因疏忽而觸法;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或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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