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尾燈沒亮…美男拒捕掏打火機 遭警「水柱狂射」擊斃

培瑞茲因拒絕配合攔檢,最後遭到擊斃,警方執法過程引起外界撻伐。(圖/翻攝自KTLA5,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男子培瑞茲(Michael Anthony Perez)11日駕車外出,因車尾燈故障不亮遭當地警方攔查,他拒絕停車,還一度在車內和員警僵持。沒想到因為他拿出打火機和一個鐵罐,加上有員警聞到「汽油味」,警力竟強行攻堅,不僅朝車內噴灑水柱,甚至連開數槍將其擊斃,執法手段引起外界撻伐。

據美國《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報導,加州橘郡警方11日在安那翰(Anaheim)發現由培瑞茲所駕駛的廂型車尾燈破損,又查出該車輛正遭到通緝,於是上前進行攔檢,駕駛拒絕停車,雙方隨即展開追逐,最終在一處停車場迫使培瑞茲停車,但他仍不願下車受檢,反而坐在車上與員警對峙。

報導指出,培瑞茲在僵持過程中,先是取出一個不知名鐵罐,隨即又拿出打火機點菸,加上員警聞到「汽油味」,警方認定他可能打算自焚或發起自殺攻擊,有立即性危險,決定以警力進行攻堅;數名警員悄悄靠近廂型車,出奇不意將車窗敲碎後,便使用強力水柱朝內噴灑,企圖將男子逼出車外。

培瑞茲受不了水柱攻勢跌出車外,一把疑似小刀的物品從其手中掉落,隨著在場員警大喊「他有刀!」眾人變連續開槍射擊,最後將他擊斃。而執法過程被媒體播出後,立即引起外界質疑,認為警方執法手段過當。

據報導,加州橘郡警官羅培茲(Fred Lopez)表示,培瑞茲當時企圖點燃汽油,以及持有刀具,因此只能使用強勢手段,而警方也嘗試過用較低程度的武力,但不成功,在判斷對方有危險性的狀況下,才開槍將其擊斃,執法方式合乎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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