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成第3位遭起訴卸任元首。(圖/合成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案,遭北檢依《通保法》的洩密罪、《個資法》等起訴,依法最重可處3年徒刑。回顧台灣自1996年首次民選總統以來,馬英九成為繼前總統李登輝國安密帳案、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後,第3位遭到起訴的卸任國家元首,遭起訴後又是如何面對全民?
李登輝在2011年6月30日因涉國安密帳案遭起訴後,他首度公開露面時表示,對案情不想多說,「風雨都過來了,這小事一樁啦!我跟你說,就像面子稍微被人抹黑了一點點,擦乾淨就沒事了。對不對?」
然而,李登輝起訴案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特偵組2014年8月20日決定不上訴,無罪確定。
▼李登輝當年遭起訴後,獲判無罪定讞。(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陳水扁在2008年11月11日遭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貪汙被告身分傳訊並羈押;2008年12月12日,特偵組以涉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等案,分別依貪汙及洗錢等罪名起訴陳水扁,起訴後隔日,陳水扁當庭獲釋,但步出法院時憔悴回應:「承蒙各位的關心聲援跟照顧,讓我能夠在獄中度過最辛苦也是最孤獨的32天。」
陳水扁也感謝審判長以及台北地院合議庭的裁定,讓他當庭獲釋、重獲自由,但僅經過短暫17天,又再度回獄。後陳因健康問題,包含國務機要費案在內5案停審中。
▼陳水扁現保外醫治。(資料照/記者歐昶廷攝)
馬英九2017年3月14日因涉教唆洩密案,遭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他當天下午出席公開活動時,向媒體發表他的正式回應,內容中提到關說世界級醜聞,但是處理關說的人被起訴,關說的人卻沒事,「公理何在?」,一定會到法院為公理「奮鬥到底」。
馬英九強調,「在法庭上我會詳細的說明,這只是一個公務的處理跟危機的處理,不構成犯罪。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我也希望法院能夠真正的秉持公平正義,做出一個正確的判決。」
▼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遭北檢起訴。(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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