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超商被公平會重罰500萬元。(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曾婉婷/綜合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5日)決議指出,統一超商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充分且完整揭露訂購商品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遭到重罰500萬元。對此,小7回應表示,會在收到正式處分書後,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公平會日前接獲檢舉指稱,統一超商以缺貨率、報廢率、實銷率等相關數據,要求加盟店需依指示來訂貨、進貨,若不照著要求訂購商品,統一超商將以績效評分、存證信函、不給續約等事由,迫使加盟店訂貨。
根據公平會進一步調查,多數加盟店同樣表示統一超商於加盟時未約定,只有在實際經營時才要求需訂購一定數量商品,或進貨量須大於銷貨量,以維持固定存貨量和比例。其中,有加盟店也說,若不依總部要求訂貨曾遭處罰,或是受到警告,甚至得參加相關檢討會議,以及影響後續加盟店營運評分考核等。
公平會表示,加盟業主對加盟店於加盟經營關係中之限制,例如商品或原物料每次應訂購的項目及最低數量,攸關加盟店投入加盟的成本、經營績效與風險等事項,都是屬於加盟重要資訊,認為加盟業主在與加盟者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應充分揭露完整訊息。
因此,公平會對於統一超商予以處分,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令統一超商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並於2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並處以500萬元罰鍰。同時也提醒加盟業主,應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建立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完整說明相關限制資訊。
對此,小7回應表示,初步看到處分理由,對於公司陳訴的內容並未被詳實揭露,將待收到正式處分書後,於法定期間內,研議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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