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起訴後,出席第一屆台大哈佛論壇演講。(資料趙/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起訴。卻傳出馬英九偵訊時強調,與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商討過程與處理政治問題有關,但偵訊江宜樺及羅智強卻無法證實,無法採信馬英九的證詞才起訴。羅智強16日痛批,「真的被北檢狗屁倒灶的天才三段論邏輯打敗了」。
羅智強提到,馬英九在聲明中説:「因為涉案的有部會首長,如果將來有政治責任的話,有可能就會有異動的發生,這個又是行政院長跟總統的共同權責,也是憲法第56條所規定的,行政院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所以部會首長的去留決定,是總統跟院長共享的權力。」
羅智強除了要檢察官搞清楚,馬英九稱的「異動可能性」,和所謂的「討論法務部長接任人選」是否為相同的東西;也請檢察官別扭曲他的證詞,他作證時回答中有加上「印象中」,而馬英九是和他談過法務部長去留可能性的問題,「但檢方問在8月31日談到了嗎?我先給檢察官的回答是,沒有。」
「沒有印象,等於沒有?」羅智強認為,就算他和馬英九的證詞因為印象落差,而有所不同,但「為什麼你要用我印象中的『沒有』,去否定馬英九印象中的『有』,就説他沒有談到這件事?也有可能是我記錯啊?」
羅智強痛批,「扯也要有個限度」,難怪台灣成了見鬼了的司法關說天堂,「再又,你堂堂大檢察官,告訴國人司法關説不重要,是公然暗示國人,有關係用關係,沒關係找關係,踴躍關説司法嗎?」實在是怪事年年有,而北檢起訴書裡特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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