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少將:出雲號赴南海要守「九不」 必須規矩的無害通過

▲▼日本海上自衛隊最大戰艦,「出雲」直升機護衛艦(Izumo)。(圖/路透社)

大陸中心/台北報導

日本將派遣噸位最大的直升機護衛艦「出雲號」赴南海,解放軍少將羅援表示,「出雲號」原始艦是用《馬關條約》的賠款購置,犯下重大的侵華罪行,1945年被美軍炸沉,「未能親自炸沉 『出雲號』戰艦,是中國軍隊的一大遺憾。」他同時為「出雲號」畫下「九不」的紅線,必須規規矩矩的「無害通過」。

羅援表示, 「出雲號」對中國人來說並不陌生,它的原始艦是用《馬關條約》的賠款購置,1932年「一二八事變」爆發,停泊在上海江面,成為舊日本海軍第一外遣艦隊旗艦,參加了多次戰役;「八一三」淞滬會戰前後, 「出雲號」擔任侵華日本海軍的旗艦,用大炮猛烈轟擊中國軍隊陣地,此外還轟擊上海的工廠、學校、民房等,造成中國人民生命和財產巨大損失,「可以說,『出雲號』罪行累累。」

羅援表示,當時,中國抗日英雄高志航等一批空軍飛行員喊出的口號,就是「一定要炸掉『出雲艦』!」中國空軍「四大金剛」之一的樂以琴曾駕機撞擊「出雲號」,以身殉國;海軍英雄安其邦曾率領「史102」快艇偷襲,使其遭到重創。但最後搶得頭籌的是美軍,1945年7月24日 「出雲號」被美軍炸沉,因此「未能親自炸沉「出雲號」戰艦,是中國軍隊的一大遺憾。」

羅援指出,戰後的「出雲號」仍然陰魂不散,日本一些右翼分子利用擴軍的機會借屍還魂,又將2015年3月25日下水的海上自衛隊最大一艘艦艇命名為 「出雲號」;由於二戰後日本憲法禁止自衛隊擁有攻擊型航空母艦,於是海上自衛隊改頭換面將 「出雲號」稱為「護衛艦」。

羅援指出,「出雲號」滿載排水量2.7萬噸,超過二戰時日本帝國海軍的「飛龍號」航空母艦,也超過目前一些國家的直升機航母或輕型航母,已經類似美國的兩棲攻擊艦;此外艦上裝備3部「密集陣」近戰武器系統和2部「拉姆」導彈發射裝置,至少搭載20架直升機,並為搭載F-35B固定翼艦載機預留了空間,可說具有進攻性。

他表示,就是這麼一艘被冠以惡名的軍艦,最近要開始二戰後在地理範圍內最大的一次遠航,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警惕。畢竟,二戰結束後,日本在相關國際檔中白紙黑字做出過承諾,「從台灣、澎湖及其南海諸島撤離」,現在,日本「軍事重返」南海,這就是要翻歷史舊案,顛覆二戰後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

羅援指出,「出雲號」若借道中國領海必須「無害通過」,即「不損害沿岸國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也不違反國際法規則,繼續不停地迅速地穿過領海」,整個來說必須做到「九不」:不得對沿海國的主權、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進行任何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不得以任何種類的武器進行操練或演習;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情報使沿海國的防務或安全受到損害;不得從事任何影響沿海國主權和安全的宣傳行為;不得在船上起落或接載任何飛機;不得在船上發射、降落或接載任何軍事裝置;不得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干擾沿海國通信系統或其他設施、設備的行為;不得進行與通過沒有直接關係的任何其他活動,「這不是給「出雲號」的「特殊禮遇」,這是《國際海洋法公約》賦予中國的神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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