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不滿小三提分手,把性愛照當大頭貼報復。(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一名已婚邱姓消防員外遇,但2人分手後,他便以公布性愛影片威脅小三,更將影片畫面截圖換成即時通大頭貼,企圖勒索錢財,挨告後也被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刑6個月、恐嚇取財未遂罪7個月。
據判決書,邱男在和小三交往期間,曾在經過對方同意下錄下2人的性愛影片,不過2人分手後,他竟在在103年至104年2月間將影片中的口交畫面截圖設為對方即時通大頭貼,讓其好友能夠看到性愛照,後來更以影片檔做為威脅籌碼,恐嚇「那是妳跟○○的性愛影片、有空上傳到網路、我從大陸網站上傳、就不會被抓到啦、去台南的去散播、ut聊天室、給他們看啦」,要求小三給錢,「去轉帳10萬就好,明天50萬,後天100萬,大後天200萬,大大後天就400萬……」、「若是不想讓小孩看,我就等你喔」!還真的去檢查帳戶有沒有多錢,嚇得被害人提告。
邱男在法院審理否認犯行,說小三以前也跟前男友拍過影片,應該是別人做的,不過遭到對方打臉,因為小三的前男友並沒有做過這種事,更沒持有女方裸照。
法官認為,邱男身為公務員,分手後竟擷取性愛影片作為多個即時通帳戶大頭貼照片,而且張貼的帳戶可讓多數好友觀覽,造成被害人心理壓力,還進一步以性愛影片恐嚇被害人交付財物,犯罪情節及所生危害均不輕,事後也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便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6個月,可易科18萬罰金;恐嚇取財未遂罪則判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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