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國民黨秀「日產」老帳簿 證明財產不是A來的!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對於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於3月24日針對國民黨合法取得日產(國產)進行聽證以認定是否應移轉國有或追徵價額一事,國民黨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 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國民黨於對日抗戰結束後,以人民團體身份接受中華民國政府以日產(國產)作為國民黨對日抗戰補償,符合當時有效之法令,無違反規定。

邱大展出示多項歷史文件指出,依據民國20年1931年5月12日國民會議制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30條第1項規定,「訓政時期由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大會行使中央統治權」,由此可知,訓政時期即以黨治國,即為「黨國」體制。這是台灣要從日本統治下的法令到行憲的過度時期。

邱大展進一步說明,訓政時期的國防最高委員會第185次常務會議決議,「業由事業主管機構估值,擬准以該機構之戰時損失由黨部併案向政府結算轉帳」。也就是國民黨抗戰時期的損失,經主管機構估值後,由日產來「轉帳」賠償。當時賠償的對象不只是國民黨,而是所有日本侵害中國或台灣時所造成的損害。

邱大展強調,從這些歷史文件中可以了解,只有「轉帳」沒有「撥用」,在政府文件中也找不到有關「轉帳撥用」的名詞解釋。黨產會所謂「轉帳撥用」的土地,國民黨比黨產會更想知道是哪些土地?

邱大展並出示相關文件證明,國民黨當時並未想將公有財產轉成黨產,包括34年5月19日六屆全國代表大會諸多黨員提案以國家資源鞏固黨之財源,但均遭否決。此外,地方執行委員會提出欲依省級機關學校使用日產轉帳撥用方式(無償使用),但國民黨財委會代電奉總裁手令,除已專案飭辦外,應一律租用。

國民黨不僅未想將公有財產轉成黨產,還有多項替國民政府代墊款項的證明,邱大展表示,中央改造委員會39年10月5日會議中確定國民黨17年12月至26年6月為政府墊款購飛機款、修建南京中山路款、建築公墓紀念堂款、革命軍遺族學校款等,中改會40年2月20日第五次會議確定上述墊款合計當時美金215萬2866.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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