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一步到位 邱太三:應視社會能否承載劇變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同性婚到底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在憲法法庭上引發不小辯論。法務部長邱太三在總結時強調,對於這樣的議題,必須考慮到各國國情、國民接受度、宗教信仰等因素,不斷溝通與實驗,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得權利和自由,但如果要一步到位,要考慮到社會有沒有辦法乘載急遽的變化。

▲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同性婚若要一步到位,要考量到社會能否乘載劇變。(圖/記者楊佩琪攝)

對於釋憲法庭開庭辯論同性婚,邱太三認為,爭執點是在民法明文禁止同性同婚違憲?還是民法沒有規定同性婚姻違憲?目前民法沒有規定同性婚機制,受理的戶政機關給予登記,才會產生違憲的問題,或對當事人、第三人造成義務上的負擔,要增加人民的權利或義務,一定要以法律來訂製。
尤其全世界200多個國家中,15個國家使用伴侶法,23個國家使用同性婚姻法,表示對於同婚議題都還在討論中。邱太三強調,有人認為是立法的怠惰,但各國都是經過10、20年的討論,經過各種評估,雖然立法的進度慢但並非怠惰「只是如何給予社會和同性權益的保障都能與時俱進,並且讓多數民眾接納。」

邱太三還舉了一個遊覽車司機的例子,有遊覽車司機拒絕載送同志北上參加活動,表示社會上還有歧見,法務部認為,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和自由,重點是如何不造成相關法律、基本人權的衝突,以及宗教自由、個人思想自由、契約自由等衝突,都是必須要來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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