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棒球卻挨告上法院,男童落寞「不敢再丟球」。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洪姓男童今年1月在學校球場跟表弟傳接軟式棒球,卻不小心砸傷坐在階梯看書的王姓婦人右眼,婦人事後驗傷提告傷害,表示自己因此畏光、嚴重影響生活,雙方為了和解金額一直談不攏;洪小弟因為這件事,對棒球的喜愛已經轉變為恐懼。
「自從這樣已經沒有了(傳接球),怕再被告……」,洪小弟最喜歡的運動就是棒球,如今卻不敢再與朋友練習傳接球,因為1月的時候出了意外,「我就是這樣然後往這邊丟球,然後他就漏接……。」
當時是假日,父母帶著洪小弟弟與表弟共3人到台北北投大屯國小球場內傳接軟式棒球,過程中不小心漏接,球在彈跳地面後擊中在球場旁階梯看書的王姓婦人臉部,3人趕緊圍過去道歉,事後王婦到派出所提告傷害,並求償10萬元。
洪姓男童父親說,「協調之後她要2萬,說實在我也沒那麼多錢可以賠償她,我不知道說丟這樣一顆球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第一次開庭的時候,結束她跟我說,如果我不賠償這2萬塊的金額,她會把我告得很慘。」
當時洪小弟與王姓婦人之間距離大約有10公尺,遭到軟式棒球彈跳後擊中,姓婦到醫院驗傷,右眼眼角膜有點狀破皮,臉部也有挫傷;少年法庭開庭時,她聲稱不只會頭暈,還會畏光,嚴重影響到生活。
王婦受訪時指控,當初對方只想賠償2千元。「你如果被棒球打到眼睛你會怎麼樣?然後對方說他2千塊要賠你,你覺得怎麼樣?你會舒服嗎?我是跟他講,我跟你講我受的這種苦是10萬塊都不夠賠我的,我受的痛苦他知道嗎?」
洪小弟在意外發生後,內心對於棒球已經產生畏懼,就怕不小心又傷人、挨告上法院;因為這起意外,已在他內心留下揮之不去的陰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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