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不到也不留給別人」 渣男公司群組PO前女友裸照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王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由愛生恨,不但傳訊息恐嚇「我得不到的東西也不會留給別人」,還在公司群組散播私自偷拍的女友裸照及自慰畫面影像,讓女方身心受創,鬧上法院後卻辯稱是前前男友做的,和他沒有關係。

▲王男為了報復女友分手,將對方的裸照、自慰影像發送到公司群組。(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25歲的王男與前女友是同事,2015年11月2人以LINE通訊軟體協商分手,卻搞得相當不愉快,之後他越想越氣於是連傳好幾條訊息威脅,「我說過走之前一定要妳臭」、「大家一起死吧」、「給妳2條路,一跟我走、二我毀了妳」、「至少妳變心我可以毀了妳,我得不到的東西也不會留給別人」。

王男同日下午5時18分傳送一張打馬的清涼照給前女友,還調侃「封面幫妳改這張」,之後竟盜用女方的LINE帳號在公司群組張貼8張裸照及自慰畫面影像,而這些照片、影片都是未經過女方同意私自拍攝的。受害女子不甘受辱,憤而向警方報案。

然而,王男被逮後辯稱,2人分手後曾透過臉書與女方的前前男友聯繫,當時他才知道原來對方一直都在監視女子的臉書,懷疑對方應該也知道女子的LINE帳號、密碼,整起事件與他無關。不過,隨後就被女方打臉,受害女子稱,王男傳送的打馬版裸照是2人先前視訊網愛的過程,根本不可能是前前男友所為。

桃園地院法官比對打馬及未打馬的裸照確認是同一張照片,且根據2人的對話紀錄研判應是王男所為,於是依恐嚇、妨害風化等罪各判刑2個月及4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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