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19歲的邱姓男大生邀請交往1個月的15歲小女友到朋友家玩,卻在友人外出時一時「凍未條」,就在房間裡發生性關係。少女事後在學校偷偷向朋友轉述,校方輾轉得知緊急通報社工並報警,反讓男友被判刑2個月、緩刑2年。
▲邱男與小女友在朋友家發生性行為。(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19歲的邱男2016年與才就讀國中的15歲少女認識,2人因為很有話聊,同年6月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邱男與小女友在一起1個多月後開口邀請一起出遊,當天下午還到基隆市仁愛區朋友家拜訪。
然而,邱男的友人臨時有事外出,僅剩2人孤男寡女獨處一室,他一時忍不住高漲的性慾,詢問小女友沒有遭拒絕後就在朋友房間裡發生性行為。
少女事後在學校偷偷向朋友轉述自己與男友偷嘗禁果,沒想到輾轉被校方得知通報社工及警方。邱男到案後坦承發生過1次性行為,但2人是真心相愛,而女方也強調自己並沒有被強迫,一切都是你情我願。
對此,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邱男明知女友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少女,縱使徵得同意仍不得進行性行為,加上有基隆長庚醫院受理疑似遭性侵驗傷診斷書及6張照片佐證,但考量到他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僅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且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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