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涉13項罪名 韓檢將提請法院簽發逮捕證

▲朴槿惠21日應訊,大批支持者高喊「彈劾無效」。(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因「閨密案」醜聞下台。檢方特別調查部於27日發表聲明,朴槿惠涉嫌犯罪的罪項多達13項,包括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以及洩露機密罪等,將提請法院簽發逮捕證。

據《韓聯社》報導,儘管朴槿惠一直否認所有指控,但檢方認為本案情節過於嚴重,若朴槿惠的罪名成立,被判處重型也在所難免,因此決定提請批捕。朴槿惠將成為繼前總統盧泰愚、全斗煥後,又1名被檢方提請批捕的韓國總統。

由於朴槿惠受到的指控較多,且涉案內容相當分歧,光是偵訊時間就花了14小時,之後又耗7小時閱覽朴槿惠方面的調查記錄。朴槿惠耗費在地檢署的時間較久,打破盧泰愚在2009年4月30日遭調查時耗時的13小時。

朴槿惠被指控涉及三星433億韓元(約新台幣11億7千多萬元)賄賂,以及放任親信崔順實干政。在接受調查期間,朴槿惠多以「不屬實」、「不知情」等用詞否認,但面對部分指控,即使她承認有犯罪可能,也稱「沒有犯罪意圖」。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接受長達21個小時的訊問後離開首爾中央地檢署。(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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