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接受長達21個小時的訊問後離開首爾中央地檢署。(圖/路透社)
記者胡順惠/綜合報導
南韓檢方特別調查本部27日表示,決定針對前總統朴槿惠提請法院簽發逮捕令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將於30日上午對批准與否進行審理,結果將於30日晚上或31日凌晨出爐。朴槿惠目前面臨檢方多達13項指控,包括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泄露機密罪等。
根據韓聯社報導,朴槿惠涉嫌與她的擅政親信崔順實共謀,與三星掌門李在鎔約定私相授受430億韓元(約合台幣11.6億元),崔順實涉嫌收受其中的300億韓元賄賂。依據韓國關於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的法律,受賄超過1億韓元最多可判無期徒刑。韓國司法界消息稱,朴槿惠被判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極大,最多可獲刑45年。
韓國法律界表示,法院一般在申請後的兩天,針對檢方提請批捕的嫌疑人展開審問(批捕實質審查)。因此,法院可能會將審問日期定於3月29日。當事人通常會親自到場向法官陳述自己的立場,但當事人不願意露面或認為沒有必要時,可放棄出庭接受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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