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正式將脫歐文件送達歐盟理事會,也正式啟動為期兩年的脫歐程序。(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駐歐盟大使巴羅(Tim Barrow)已將與歐盟的「分手信」正式遞交歐盟理事會主席。英首相梅伊(Theresa May)也向國會宣布,啟動脫歐程序,《里斯本條約》第50條已開始啟動,展開為期兩年的艱困脫歐協商。
根據英國《太陽報》與《法新社》整理的英國脫歐關鍵步驟時程表如下:
●3月31日:歐盟公布英國脫歐協商計畫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31日將公布「協商計畫」草案。圖斯克預計31日在法勒他(Valletta)與馬爾他總理慕斯凱特(Joseph Muscat)召開記者會。
草案內容為接下來兩年必須全面遵守的政治紅線,將傳達給剩餘的27個歐盟成員國。
外交協調官員將進一步為此作準備,部長級官員也將於4月底敲定英國脫歐策略。
●4月29日:高峰會
英國以外的27個歐盟成員國領袖將在布魯塞爾舉行英國脫歐特別高峰會,將正式通過協商計畫。
●4月尾聲:歐盟執委會建議
一兩天後,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英國脫歐談判代表巴尼耶(Michel Barnier)將發表初步的「公開協商建議」,針對協商過程該如何進行提出建議。
●5月:談判指令
歐盟27個成員國歐洲事務部長組成的所謂總務委員會(General Affairs Council),將於5月起草在協商期間約束巴尼耶的「談判指令」。
他們已預先安排於5月16日舉行會議,但召開時間可能因為英國脫歐而提前。
這些指令將包括歐盟希望在討論任何未來貿易協定前,優先處理的3項「脫歐」問題,即英國脫歐「分手費」、歐盟成員國公民在英國和英國公民在歐盟成員國的權利問題以及北愛爾蘭一觸即發的邊界問題。
●5月中旬至5月底:開始談判
歐盟部長將正式授權巴尼耶開始協商,英國與歐盟間的正式會談實際啟動,此時距離英國公投脫歐已近1年。
然而,非正式會談可望較早開始,以解決某些實質問題,例如談判過程應使用何種語言(巴尼耶是法國人)以及協商時程。
●2017至2018年:未來關係?
歐盟表示,起初只會討論脫歐費用、公民權利和北愛問題。唯有解決這些問題後,才會針對貿易協定展開協商。
●2018年10月:協議草案?
巴尼耶已訂下2018年10月為達成英國脫歐協議草案的最後期限,以允許英國國會、歐盟領袖和歐洲議會通過,通過與否最終將取決於歐洲議會。
●2018年底至2019年初
歐洲議會將針對英國脫歐協議舉行至關重要的具約束力投票。各國國會也可能進行表決。
●2019年:英國脫歐
英國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兩年後,將正式與歐盟分道揚鑣。無論雙方是否達成新的貿易協定、過渡性協議或未達成共識,英國屆時都將失去歐盟成員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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