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靠右闖機車道,中途橫越釀意外賠640萬元。
社會中心/三峽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劉姓女子徒步誤走上拱橋機車道,驚覺自己走錯,於是立刻穿越分向限制線,衝回人行道。後方楊姓男子騎車經過,驚見前方道路突然有人影竄出,一時反應不及,重摔倒地後從此四肢癱瘓。新北地院法官認定劉女的違規行為直接導致楊男終身癱瘓,於30日判決劉女應賠償老翁640萬餘元。
經法院審理,刑事部分將劉女依郭失傷害致重傷罪判刑5月;此外, 65歲楊姓男子表示自己是家中的經濟支柱,還要供養未成年的兒子,要劉女賠償看護費、減少工作能力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1151萬餘元。
▲習慣靠右闖機車道,害騎士摔癱!判賠640萬。
大陸籍的劉姓女子表示自己是依親來台,家裡經濟狀況並不好,沒有攜帶大量現金,而且弟弟患有肝硬化,自己又無法在台灣工作,最多只能賠償20萬元;並她表示已經私下賠償對方5950元以示善意,事發過後也都有去醫院探望,而且自願擔任看護。
她還聲稱因為在中國習慣靠右走,才會一時沒注意行人標示,不是故意走錯路;同時承認有違規穿越行為,也了解確實影響到騎士用路權。不過她認為自己只是行人,不至於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希望法官可以酌情量刑。
▲楊姓騎士閃避不及摔癱瘓,法院判賠640萬。
法官聽完後認為陳女願意認罪,事後態度良好,但依舊有錯在先,於30日認定劉女違規穿越道路,是楊男終身癱瘓的主因,以我國國民有80歲的平均壽命來看,楊男還有15餘年,因此劉女應賠償未來看護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共64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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