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議長塔加尼(Antonio Tajani)。(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歐洲議會29日表示,在英國脫歐協議確定前,不會與英國討論未來關係。這項聲明,也意味著拒絕英國首相德蕾莎•梅伊(Theresa May)提出「在談判英國脫離歐盟的同時,進行界定歐盟-英國未來關係」的要求。
英國政府引用《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開啟脫歐程序。英國駐歐盟大使巴羅(Tim Barrow)向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遞交首相德蕾莎•梅伊(Theresa May)所簽署的脫歐信函,與歐盟展開兩年的談判。
根據法新社的報導,《里斯本條約》第50條說明歐盟成員國退出的相關條例、程序以及期限。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表示,「只有當協議問題解決時,才能討論未來關係,新的協議未能達成時,也意味打擊犯罪和阻止恐怖主義的合作關係將減弱。」
▲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圖/路透社)
歐洲議會議長塔加尼(Antonio Tajani)則在記者會說,「有秩序的退出是必要的,也是未來任何歐盟與英國夥伴關係的先決條件,這是無法談判的。」歐洲議會議員預計在下周決議中表示,「退出歐盟協議應有實質的進展,才能開始討論過渡安排。」歐洲議會英國脫歐問題首席談判代表維霍夫斯達(Guy Verhofstadt)則說,「任何過渡協議都應受到時間限制,而我們建議是3年。」
決議草案中也呼籲英國應解決居住當地的歐盟僑民權利問題,以及先付清欠款才能退出的條件。如果英國在談判過程中改變主意,也不能說不退就不退,必須依照《里斯本條約》第49條,重新申請加入歐盟。根據路透社指出,即便英國重新回到歐盟,也無法享有比歐盟會員國更好的條件。
▲英國首相德蕾莎•梅伊(Theresa May)。(圖/路透社)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路透社供《ET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路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