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今上午11時宣判,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在場外開記者會。(圖/記者楊佩琪、張曼蘋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3月18日,為抗議黑箱服貿,多位學生闖入立法院,引爆長達24天的「太陽花學運」。事後,北檢起訴林飛帆、陳為廷及立委黃國昌等22人,今一審宣判「全部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指出,此次判決的主要依據為「公民不服從」。
廖建瑜表示,被告人抗辯時提出「公民不服從」,北院審酌後,認為本案符合此概念,因此不具實質的違法性。
廖建瑜進一步解釋,認定本案「公民不服從」有以下要件: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目的、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的關聯性、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且須符合適當性、必要性、狹義比例原則。
廖建瑜說明,上訴要件是依被告黃國昌等人與法官的資料、國內外學說而認定,這也是國內刑事判決首次援引「公民不服從」概念。
針對北院一審判決太陽花22人全部無罪,北檢則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太陽花學運。(資料照/記者陳明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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