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報信讓藥商免罰 台南衛生局技正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31日開羈押庭審理台南市衛生局王姓技正涉嫌貪污等案,裁定羈押禁見獲准。(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衛生局王姓技正涉嫌洩漏行政檢查訊息予藥商,並逾越裁量權行使空間,致使特定藥商多次免除違法裁罰等不法利益約計新台幣40餘萬元,台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31日下午2時開庭,經訊問完畢,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王姓技正涉嫌接受廠商不當飲宴及招待出國等情節,並將衛生局行政檢查相關訊息於事前透露給廠商,且於衛生局稽查人員查獲特定廠商違法時,涉嫌逾越裁量權行使空間,致使特定藥商多次獲取免除違反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應裁處罰鍰等不法利益約計新台幣40餘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及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且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刑之罪,被檢方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人均請回。

行政庭長郭貞秀指出,30日傍晚5時檢方移送台南地院,當事人主張夜間不訊問權利,法官閱卷後,訂31日下午2時開庭。法官訊問後,認為王男涉犯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尚有關係人未到案,仍有證據尚未取得及調查,被告恐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被告所犯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非經羈押及予以禁止接見通信,無法避免滅證之行為,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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