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台南地震樓倒照不起訴仍要罰 這4人恐收3萬罰單

▲網路散布倒塌大樓舊照,台南市刑大鎖定特定人員。(圖/翻攝自台南市刑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今年2月11日凌晨1點12分發生芮氏規模5.6強震,搖醒不少民眾,不過,震後有人把去年地震傾倒大樓舊照上傳臉書社團和Line群組,引起恐慌,警方將三名涉嫌散布謠言與照片的民眾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還有一名轉貼的未成年少女被函送少年法庭。而全案近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不過,台南市刑大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最高可罰3萬元。

當天搖晃程度讓許多台南人驚慌想起先前的地震災情,震後卻有人瘋傳樓倒照,經查證後是去年的舊照,當時市長賴清德也請警方調查,追究其責任。台南市刑大查出4人,均依公共罪嫌函送法辦。

台南地檢署認為4人並沒有以此表達要恐嚇公眾的意思,與恐嚇公眾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予起訴。不過,台南市刑大接到不起訴書後,將發文請轄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規定開罰,最高可處 3萬元罰鍰,或是3日以下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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