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黃奕在《還珠格格》第3部演出「小燕子」聞名,2014年跟富二代老公黃毅清離婚後,為了爭奪女兒扶養權撕破臉,上法院控告對方毀損名譽、侵犯隱私。對此,法院近日一審宣判,認定黃毅清在網路上發言不當,必須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133500元(約台幣60萬元)。
▲黃奕控告前夫黃毅清,一審勝訴。(圖/取自黃奕微博、黃毅清微博)
黃奕在2011年跟黃毅清結婚,後來卻翻臉互控家暴、出軌等醜聞,因此在2014年決定離婚。不過,黃毅清不滿無法探視女兒,之後仍多次在微博怒罵黃奕,並PO出對方行程、身分證等個人資料,前後約有66條PO文涉嫌侵權,導致女方一怒之下向法院提告。
對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近日一審宣判,黃毅清散播沒有事實依據的負面謠言,還使用侮辱言詞,傷害黃奕的聲譽,又任意公開私人信息,有發洩私憤的不良意圖,已經貶損對方人格。因此,法院判決黃毅清必須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訴訟支出,總計人民幣133500元(約台幣60萬元)。
▲法官呼籲黃奕和黃毅清為了女兒和平相處。(圖/取自黃奕微博)
判決出爐後,法官特別提醒黃毅清:「上一代的恩怨情債不能由下一代來買單。」希望雙方考量到女兒的健康成長,能停止惡言相向,把離婚對小孩的影響降到最低。
不過,黃毅清對此仍不服氣,6日下午再度上微博發文:「猴急個啥~之前根本都沒當回事,什麼證據都沒提供,人都沒去,這種一方未參與的官司她還不贏該有人懷疑我買通法官了。別急,律師這幾天就會上訴,這官司我要能輸,別說微博了,我全國登報道歉。」預告會繼續出手。
▲黃毅清不服判決結果,會繼續上訴。(圖/翻攝自黃毅清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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